7月21日,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组沿G312线开展常态化路面勤务。巡逻至3073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外地旅游商务车因轮胎爆胎故障停靠路边,存在安全隐患。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查看,了解到该车驾乘人员均为外地来玉游客,车辆行驶中突发爆胎,无法自行维修,被困路面。
交警随即利用警车随车配备的充气、自补液等应急工具对轮胎进行临时修复,保障车辆具备低速行驶条件。为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执勤交警将车上人员全部转运至清泉乡妥善安置,并引导故障车辆缓慢驶往清泉乡维修点等候维修,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有效解决了群众旅途中的突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