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与法治素养,2026年3月20日,大新县司法局联合广西恩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多部门,在德天广场开展“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紧扣民族地区实际,创新推行“普通话+壮语”双语普法模式,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屏障。
活动中,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党员普法先锋队示范带头作用,将党建工作与生态法治宣传同部署、同落实。针对县域壮族群众聚居特点,党员普法志愿者灵活切换双语进行宣讲,彻底打破语言壁垒,实现宣传内容精准直达基层群众,切实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宣传现场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志愿者用普通话向群众普及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及“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非法猎捕、交易、食用等行为面临的法律责任,并针对鸟类救助、合法饲养等常见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针对当地年纪较大的群众,志愿者们则用地道壮语,结合本地生产生活实际,针对性纠正“常见鸟类可随意抓养”“捡鸟自行处置”等常见误区,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保护理念,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参与社会监督。同时,结合广西恩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本地特色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破坏生态资源行为。
此次多部门联合宣传,有效凝聚了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坚持党建引领,深耕壮汉双语普法特色,建立健全常态化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机制,不断推动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守护大新绿水青山、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作者单位:大新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