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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争地二十秋,调解释怨解乡愁——天等县小山乡成功化解一起侵权矛盾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苏甜甜  日期:2025-12-15 字体: [大][中][小]

    2025年12月15日,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小山乡某屯村民黄某某与赵某某,在小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见证下紧紧握手,长达20余年的邻里侵权纠纷终得化解,久违的乡情重新回暖。

    2001年,黄某某与赵某某两人协商土地置换后,赵某某在原属黄某某的责任田修建地头水柜,双方签下《土地使用协议书》。可协议生效后,黄某某没能按约定拿到置换的土地,合法权益受了损。这些年,两家几番商量都没谈拢,矛盾越积越深,不仅日常相处隔了层“厚墙”,更成了村屯里悬着的“老疙瘩”。

    2025年12月15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诉求后立刻行动。调解员踩着田埂进村入户,走访乡邻、实地丈量地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摸得厘清。调解时,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情理兼顾”的原则,一边耐心听两人倒“苦水”,一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用庄稼人听得懂的家常话释法明理,劝双方多念邻里情、换位思考。

    经反复沟通疏导,两人心里的“疙瘩”渐渐解开,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赵某某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黄某某土地权益补偿款13000元;争议地块由赵某某依法使用,黄某某收款后不再主张相关权利,两家今后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从化解土地纠纷到修复邻里情谊,这场人民调解既是乡村治理效能的生动体现,更是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下一步,小山乡将持续深化人民调解与法治建设、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让和谐之花绽放在乡土大地,为构建平安中国筑牢坚实保障。(作者单位:天等县司法局小山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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