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任务,以明确执法职责为基础,以强化刑罚执行为关键,通过优化日常监管、教育帮扶等环节,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筑牢日常监管“防火墙”
严格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甘肃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坚持每天巡查列管对象定位信息情况。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依据年龄性别、犯罪类别、性格特点、日常表现、工作处所及家庭环境等多个因素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运用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划分宽管、普管、严管级别,实施分类管理。加大对存在再犯罪风险的故意伤害、诈骗、赌博类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增加日常报告和现场点检频次,实现动态化管理,提高了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升协同化作战合力,织密刑罚执行“一张网”
依托监狱下沉干警的协同力量,坚持每周开展集中学习和点检教育工作。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开展入监警示教育和队列队形训练,让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体验监狱教育管理模式。加强与辖区各派出所的衔接配合,及时掌握涉案相关信息。加强同人力资源、民政、教育、街道社区等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的工作联系,组织矫正对象到酒泉博物馆、肃州图书馆、科技馆等机构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提高了教育矫正质效。
提升精准化监管效能,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规定,严格落实学习、外出、居住地变更、禁止令等日常监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给予训诫和警告等惩戒措施。在重点期间,加强对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犯罪类型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落实个别教育制度,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水平。
提升多元化帮扶质效,铺就回归社会“暖心路”
采取“1234”教育方式(即:节选学习一部法律,通读两项制度规定,精选三个释法案例,交流四篇个人体会),注重开展个性化教育矫正,依托矫正宣告、个别谈话、心理矫正和违规训诫等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入矫教育、常规教育、个别教育、训诫教育和心理矫治。积极协调街道社区解决部分矫正对象在就业、就学、医保、社保、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性帮扶政策落实到位,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全面提高了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成效。(作者单位: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