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作善成是机关工作的奠基石,一个人办事的能力影响着其事业的发展,是其走向成功的奠基石。
(一)办事应先谋后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机关工作尤是如此。一是要及时请示,接受任务时要准确领会任务、意图和目的,与任务交办人做好确认;执行任务时遇到重要事件或新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二是要谋划在前,干事之前应先把怎么做、怎么开展想清楚,把每个环节、每个细节过一过,必要时做个备用方案,做到有备无患。
(二)办事应精益求精。办事要发扬工匠精神,要以孜孜不倦的态度和心无旁骛的特质,将工作视作一种信仰,力争做到尽善尽美。一是要从细从微,坚持做细节的实干家,机关工作切忌粗枝大叶,一件简单、琐碎、单调的小事未做好,便会“一丑遮百好”。二是要从严从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落实工作要有精品意识,考虑得深入一点,论证得周全一点,计划得稳妥一点,遇事“三思而后行”,急事缓办、缓事急办、熟事生办、大事细办。
(三)办事应及时报告和总结。培养及时反馈、总结提炼的良好工作习惯,更能提升办事的质效。一是按程序及时报告,不越级、不越权,及时向上级报告,能让上级尽早了解工作进展,心里踏实。二是事后总结,把“经验”变“标准”, 把“问题”变“课题”,定期“回头看”,把高频出现的问题,主动拆解分析,并尝试提出解决方案,完善和规范工作的同时提升自我。(作者单位:广安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