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要走到查封账户的地步,没想到法官既讲法律又顾实际,帮我们保住了合作关系!”近日,在江源区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某贸易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得以柔性化解,两家企业从“对立双方”重新回归“合作轨道”,这是法院以司法力量护航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
直面困境:企业纠纷背后的“两难局”
“他们欠了我们半年货款,现在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连给供应商的货款都快付不起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某贸易公司负责人带着厚厚的供货单和对账单找到执行法官,语气里满是焦虑。而另一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也满脸无奈:“不是我们恶意拖欠,去年承接的项目方延迟付款,导致我们资金链断裂,要是法院现在查封账户、扣押设备,工地就得停工,到时候更没法还货款了。”
执行法官没有急于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而是先深入了解两家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走访,他发现两家企业是合作5年的生意伙伴,此前从未发生过债务纠纷,此次矛盾源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突发的资金周转问题,而非主观违约。“简单的‘一封了之’,可能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彻底陷入经营危机,贸易公司也未必能全额收回欠款,还会破坏多年的合作关系,得不偿失。”基于这一判断,执行法官确定了“释法明理为先、柔性化解为主”的办案思路。
释法析理:用“法律账”算清“长远账”
“咱们先把法律规定讲透,再一起算笔‘明白账’,看看哪种方式对双方更有利。”在法院的调解室里,执行法官拿出《民法典》合同编、《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结合企业经营实际拆解法律风险与后果。
他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说:“按照法律规定,你们逾期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若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账户会被冻结、资产会被查封,你们公司还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续招投标、银行贷款都会受限,这对公司来说,相当于断了‘生路’。现在主动协商,反而能为你们公司争取喘息空间。”同时,他也向贸易公司的负责人解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有明确的还款意愿,只是暂时缺乏支付能力。如果同意分期还款,既能保证你们逐步收回欠款,也能让对方有时间盘活资金,总比‘逼停对方后货款难收回’更实际。”
促成和解: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
看到双方态度松动,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结合两家企业的经营计划,制定了个性化和解方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支付50万元首期货款,剩余180万元分6期支付,每月月底前支付30万元;贸易公司则承诺,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连续3期按时付款后,恢复对其的正常供货,且新订单给予5%的价格优惠,助力其降低成本。
当天,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首期货款,贸易公司也随即为其预留了下月所需的建材库存,曾经的“债务矛盾”转化为了“合作动力”。
“执行工作不是简单的‘兑现判决’,更要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市场的良性循环。”江源区法院执行局今后将持续深化“释法明理+营商护航”的执行工作模式,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用司法温度为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注入更多“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