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面对外汇账户划扣难题,舒城法院执行干警迎难而上,在市级银行协作下,成功将涉案的3007英磅外汇财产兑换为人民币,为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申请人追回血汗钱。
2024年6月,经舒城法院主持调解,被告金某分期支付原告张某70000元劳务报酬。然而,金某仅履行10000元款项后不再履约。2025年2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金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深入调查后,执行干警发现金某配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名下某银行账户内有3007英镑存款,遂立刻对该账户存款进行线上冻结,但系统却反馈对外币无法线上操作。为防止该笔款项被转移,执行干警迅速赶到当地某银行准备进行实地划扣,但在要求银行协助冻结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被执行人的结汇或冻结存款需要外汇管理局的额度审批,且当地银行系统未设置专门的外汇划扣端口。外汇财产的执行尚属首次。面对这一难题,执行干警并未退缩,多方联系具备外汇划扣资质的某市级银行,最终在市级银行专业人员的协助下,将3007英镑兑换为人民币29000余元,划扣至法院账户。至此,这起“无财产可执行”的“骨头案”得以部分执行。
该案是舒城法院首例成功执行外汇财产的案件,突破传统查控模式局限,为外汇财产的执行积累了宝贵经验。“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财产形式如何变化,舒城法院都将秉持‘如我在执’意识,穷尽各种手段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安徽省舒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