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履职,贯彻落实优化司法服务理念,积极推进无障碍一站式、一体化的诉讼服务建设,不断提升特殊群体的诉讼服务体验感、获得感。
强化残疾人的生活保障
“法官感谢您们的帮助,我是残疾人,我没有收入和自理能力,多亏您们的无私帮助……”当事人李某在电话里对立案庭庭长魏岩说道。
这起离婚案件中,立案庭庭长魏岩耐心安抚当事人李某情绪,向当事人李某详细了解情况。得知当事人李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且夫妻双方仍共同居住在当事人李某父母家中,为切实保障当事人李某合法权益,在征得当事人李某与妻子双方同意后,立案庭庭长魏岩决定为当事人李某提供“上门”服务。
调解当天,立案庭庭长魏岩以“情理”作引,在当事人李某与妻子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的前提下,帮助当事人李某与妻子双方提出调解方案,并达成一致意见:作为被告的妻子同意承担原告每个月的生活费,且当事人李某的父母表示愿意为被告的女方提供房屋的暂时居住权,即使日后出现房屋出售等情形,也要提供相当的居住条件。
调解方案达成后,当事人李某与妻子双方以及当事人李某的父母均在调解笔录和协议上签字,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既保障了当事人李某离婚自由的权利,也明确了生活保障,和平调解也为当事人李某与妻子双方当事人保留了相识多年的情谊。
上门立案暖人心
孟村法院在审查一起网上立案案件时,发现当事人张某因身体残疾,不方便到法院补齐相关材料,为当事人张某保障合法权益,立案庭庭长魏岩决定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3月15日下午,立案庭干警携带电脑、打印机及相关立案材料按约来到当事人张某家中,立案庭庭长魏岩向当事人张某详细讲解立案流程及诉讼风险等,因当事人张某书写不便,遂由干警代为填写电子版要素式起诉状,经当事人张某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印即完成立案登记程序。办理完毕后,立案庭庭长魏岩指导当事人张某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程序,为后续在线调解及网上开庭做好充分准备。当事人张某及家属向立案庭庭长魏岩及其干警们表示感谢。
为切实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孟村法院多措并举: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绿色窗口”,并放置盲文版诉讼指南宣传册,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对残疾当事人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实施司法救助,优先开庭审理。对不能书写诉状的残疾当事人,提供一对一司法服务,由工作人员记录其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已受理的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实行速裁快审,公正高效办理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并采取先执行后收费、交叉执行等措施,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利益。
二是推行上门服务。依托“背包法庭”诉讼服务团队,对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制,实行上门服务,现场立案、调解。积极采用相对灵活的审判工作机制,辅助使用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异步庭审等信息化平台辅助残疾人参与诉讼,同时进一步做好上门调解、就地服务等举措,进一步减轻残疾人诉累。
三是提供司法救助。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行诉讼、执行费减、缓、免制度,最大限度地减轻残疾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其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下一步,孟村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回应司法需求,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