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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守护绿水青山,我们一直在路上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檀义男  日期:2024-4-2 字体: [大][中][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千年才可成林,生活在长白山腹地,生活在茫茫的绿水青山之中,被百分之九十七的森林涵养,保护森林就成为我们永恒的主题。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长白山地区也进入到2024年春季的防火期,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清明节来临之际,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长白山保护区人民法庭联合吉林森工集团白河林业分公司走进黄松浦林场、长白山景区,开展“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呼吁护林员、林区居民、游客,共筑森林防火“安全网”。

    活动第一站,法庭干警走进黄松浦林场,向防火员们开展了森林防火普法“微课堂”,详细讲解了引起森林火灾的火源主要分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12119,向森林火警报告火情、火灾地点,不要擅自采取行动,听从火警指挥,配合行动等。

    随后,干警们与林场村民们面对面交流,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的同时,着重强调了在防火期内不要向林区内带入任何火源,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清明节和春耕来临之际,禁止烧荒烧垦,禁止上坟时烧纸、烧香,禁止野外烧烤、狩猎,禁止在林区内吸烟,禁止炼山造林或者烧制木炭,禁止野外取暖、生火野炊,禁止见火不救等,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火意识,筑牢森林防火法治思维。

    最后,“宣传小队”来到了长白山保护区人民法庭设置在长白山景区内的工作站,在工作站悬挂宣传条幅,并通过现场宣传讲解、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相关法律后果,让游客深入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及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倡导游客自觉增强防火意识,牢记防火责任,共同保护森林资源。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个,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

    盛世兴林,防火为先。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长白山保护区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力度,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长白山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屏障。(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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