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律咨询民商法类详细内容
兰陵县法治神山建设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你知道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潇潇  日期:2021-3-22 字体: [大][中][小]

    2021年3月份的一个早上,神山镇的王某来到了神山司法所,想咨询一下担保人的责任问题,王某说:“我的亲戚借钱,我给当了担保人,当时说的是除非亲戚还不起钱了自己再给帮忙还,后来听别人说只要当了担保人,不管我亲戚能不能还得起钱,只要对方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就要给还钱,现在就想找个明白人给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工作人员问:“你带借条来了吗?拿出来我看看”。王某将借条复印件拿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了看王某的借条,上面并没有明确约定担保人责任,又看了看下面的落款日期是2021年2月13日。

    看到这里工作人员对王某说:“放心吧,你这借条上没约定担保人的责任,并且你这个上面的落款日期是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你这个是一般担保责任,用咱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只有你亲戚还不上钱了,债权人才能来找你还钱,他要是不先找你亲戚要钱直接找你要,你可以不给。”

    工作人员接着又说:“《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021年1月1日是个分界点。2021年1月1日之前如果没约定保证责任就推定为‘连带责任’,2021年1月1日之后如果没约定保证责任就推定为‘一般保证责任’。《民法典》中关于保证方式的推定规则更倾向保护保证人利益。”

    王某:“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什么区别?”

    工作人员:“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不能拒绝。

    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一般保证人就是借款人还不上钱了担保人才需要还钱,连带责任保证人就是不管借款人还不还钱,只要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就得还钱。”

    王某:“这回明白了,太感谢了。”

    贴心小提示:

    日常生活中借贷情况很多,因担保产生纠纷的也很多,所以需牢记2021年1月1日是个分界点,如果以后有涉及担保的事情发生,不管是担保人还是债权人,一定要想清楚怎么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借贷过程中可以写清担保责任,写清楚到底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区分保证方式对于债权人以及保证人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于债权人而言,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如需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务必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对于保证人而言,区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兰陵县神山镇)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